暂时进出口货物:指为特定目的进出口并有条件免纳进口关税,暂免提交进出口许可证的义务,在特定的期限内除因使用而产生正常的损耗外按原状复运出或复进口的货物。包括下列的相关货物: (一)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二)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三)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四)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五)在本款*(一)项至*(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六)货样; (七)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八)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及工具; (九)盛装货物的容器; (十)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十一)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 (十二)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